天地磁場中,有太多傷害我們的氣,也有許多好的具有靈動力的磁場供我們所運用。可能你不了解,也看不見,但有些事並不適是你看不見,不代表它不存在。
        我們常聽說:易經研究是天地萬物間,陰陽五行的生剋消長制化。運用擇日學來避凶趨吉,來求得不受天地磁場之間不力因素的傷害。擇日就是擇吉,擇吉就是人類選擇,利用有利的條件避開與克服不利因素所做的一種努力,趨吉避凶、近利遠害,這同時也是人類的天性與本能。
   「擇吉」就是人類運用智慧和經驗尋找確定人世間種種活動的適宜時間、空間,其要領在於盡可能充分地把握天時、地利、人和以及這三者之間的和諧關係所造成的適時機遇。

宇喬生命事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我們的老祖宗曾說過,人有五種福份。(《書經‧洪範篇》)這五種福份是長壽、富有、健康平安、積德做善事和善終。從前的人認為「既壽且富,耄耋之年,壽終正寢」就是最好的善終了。活得很久,還要富有,生命最後,在子孫的環侍陪伴下,死在自己家中的正廳,就是最有福份、最美好人生的ending。
 
大家都知道,生命終究會像樹葉一般的枯落,像花草一般的萎謝,像四季一般的更替,循著大自然的生滅步調,從生到死,再從死到生。很多人很羨慕「如果能在睡中就這樣走了,該多有福份」,總認為「好死」就是「善終」。
 

宇喬生命事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面臨親人即將過世,是件很煎熬也很不容易的事,不捨激動是免不了的心理反應,悲傷難過也是正常的情緒表達。但是,除了傷心難過,在親人即將離我們而去之前,我們並非什麼都不能做。採取積極的臨終關懷和照護行動,可以讓摯愛的親人在寧靜、舒服、溫馨的環境中,獲得最無私、最真誠、也最慈悲的關懷和祝福,以便安祥、平靜、從容的做好死亡準備,坦然面對即將到來的死亡。
 
在親人臨終之際,家屬可給予的臨終關懷有幾個面向。第一個面向是身體和環境上的安排與照護;第二個面向是傾聽心聲並協助完成心願;第三個面向則是協助並給予心理靈性上的支持與關懷。

宇喬生命事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國人對於生前預立遺囑的觀念缺乏!一般人對於自己現有財產狀況,以及身故後財產的分配囑咐,少有人會在生前就立好遺囑,並經常在一段時間後更新。一旦身故,到底留下多少財產,自己不清楚,家屬更是不知道。更甭說對遺產分配的囑咐了。
許多人認為,遺囑是那些有錢的大官富賈的事。自己不過是個凡夫俗子,沒有多少財產,遺囑就免了。而當彌留之際,家屬擔心冒犯或觸霉頭,更不會詢問。許多人就這樣沒有交待,迷迷糊糊地走了,留給家屬一大堆難題!
若親人身故,要怎麼知道他(她)生前的財產有多少?當親人死亡後,留在身上、住處的現金、財產,很容易就查明清楚。但是銀行存款、基金債券投資、保險、車輛、土地房屋等不動產,以及其他債權、債務有多少?就很難查清楚了!
目前,透過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的財產歸戶清單,家屬可以查詢到已故親人名下的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股票投資或股東合夥情形,還有汽、機車等動產狀況(此一部分,繼承人得向各地區國稅局查詢)。不過,其他的財產狀況,就要想辦法去查明了!

宇喬生命事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親人因故死亡,若有留下遺產,家屬(繼承人)應於六個月內依法向國稅機關申報遺產稅。
什麼人死亡要申報遺產稅
1 經常居住我國境內的我國國民死亡時(指死亡事實發生前2年內,在中華民國 
  境內有住所者;或無住所而有居所,且在死亡事實發生前2年內,在中華民國
  境內居留時間合計逾365天者),在我國境內境外遺有財產者。
2 經常居住我國境外之我國國民死亡時,在我國境內遺有財產者。
3 非我國國民死亡時,在我國境內遺有財產者。

宇喬生命事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親人亡故,遺體的殮葬一般都是以土葬或火化方式處理。為避免犯罪者藉埋葬或火化來隱藏或銷毀屍體的疑慮,遺體的埋葬或火化都要取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的核准。因此,親人亡故,在取得死亡證明書後,應在出殯前申請辦理埋葬或火化許可證。
申請辦理埋葬或火化許可證,都須有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在實務上,接受委託辦理喪葬禮儀的禮儀社(公司),都有代辦申請埋葬或火化許可證的服務。
值得注意的是,由檢察官摯開的相驗屍體證明書,其意義雖然等同於死亡證明書。但該相驗的屍體(即司法相驗的屍體)依規定都應以土葬方式埋藏屍體,以保全必要之證據。惟若無此必要,檢察官應主動在相驗屍體證明書上註明「准予火葬」後,持之以申請火化許可證。

宇喬生命事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親人身故後所遺留之財產,除應依法據實申報、繳納遺產稅外,也應依其遺囑、遺願,或依法定繼承權人,依規定辦理繼承手續。
一般除了遺物、現金等遺產外,許多財產依法是要辦理移轉登記或變更所有權人!如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汽、機車;銀行存款;銀行保管箱;有價證券(股票、債券、基金);公司股份;債權等。
惟被繼承人所遺財產也包含債務!繼承人在獲知有繼承權時,應注意被繼承人的財產狀況。必要時應辦理「拋棄繼承」或是「限定繼承」,以避免繼承結果變成為負債!
「拋棄繼承」是在獲知繼承權後二個月內為之;「限定繼承」則是在獲知繼承權後三個月內為之。「拋棄繼承」與「限定繼承」都應備妥相關資料後,以書面向法院聲請辦理!

宇喬生命事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親人死亡後,應於30日內向死亡者戶籍所在地辦理死亡(除戶)登記,將亡者的戶籍除去。




辦理死亡(除戶)登記之申請人






1. 配偶、親屬、戶長、同居人、經理殮葬人、死亡者死亡時之房屋或土地管理人。


2. 申請死亡宣告者或利害關係人。


3. 被執行死刑或在監獄、看守所或其他收容機構內死亡,而無人承領者,由監獄或看守所或其他收容機構通知戶政事務所為死亡登記。


4. 因災難死亡或死亡者之身分不明,由警察機關查明通知戶政事務所為死亡登記。


5. 受委託人。





宇喬生命事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一個人的死亡,無論是自然老死,病亡或是意外身故,行政手續上第一件事務就是辦理「死亡證明書」,證明該當事人確已死亡,以便於辦理後續的殮葬事項。惟為求慎重,法令對於不同的死亡情形(死亡方式、原因或處所),摯開死亡證明書也有不同的規定。
1. 因疾病在醫院、診所死亡或就診、轉診途中死亡
一般人因疾病而就醫,最終因藥石罔效而病逝醫院、診所,依法應由該醫院或診所開立死亡證明書。
若是在就診或轉診途中死亡,該醫院或診所應參考原診治醫院、診所之病歷記 載內容,於檢驗屍體後,摯開死亡證明書。
死者家屬或關係人得向該醫院或診所申請死亡證明應書。

宇喬生命事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公教人員在職期間,依《公教人員保險法》規定,都要加入公教人員保險(公保)。而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給付,包括有殘廢、養老、死亡、眷屬喪葬及育嬰留職停薪等5項。其中與死亡有關的保險給付,為「死亡給付」與「眷屬喪葬津貼」2項。請領公教人員保險給付,應於得請領日起5年內提出申請。



死亡給付

若公教人員在投保中(在職期間)不幸身故,其受益人(即法定繼承人)得請領「死亡給付」。


請領死亡給付應檢送現金給付請領書、領取給付收據、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被保險人死亡登記戶籍謄本、法定受益人證明書及受益人戶籍謄本。


公教人員保險之死亡給付,按被保險人死亡時之保險俸(薪)給,給付30個月。


若被保險人繳付保險費20年以上者,給付36個月。


若因公死亡者,不論繳付保險費年資多寡,一律給付36個月。





眷屬喪葬津貼

公教人員在投保中(在職期間),若有眷屬死亡,被保險人得請領「眷屬喪葬津貼」給付。


父母死亡:按被保險人死亡時之保險俸(薪)給,給付3個月。


子女死亡:年滿12歲,未滿25者,給付2個月。未滿12歲者,給付1個月。





宇喬生命事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依《國民年金法》規定,臺灣一般國民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而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保、軍保者,均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而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之被保險人死亡,其家屬得請領「喪葬給付」與「遺屬年金給付」二項保險給付。
1. 喪葬給付
被保險人於國民年金保險加保期間死亡,且年齡未滿65歲,得由支出殯葬費之人檢具支出殯葬費之證明文件正本及相關文件請領,按被保險人死亡時之當月投保金額,給付喪葬給付5個月。

宇喬生命事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灣許多民眾都有參加勞工保險。當親人身故後,勞工保險有多種給付種類、項目與方式。或可申請多種給付,或僅能選擇一種給付。端看被保險人或申請人之身分、死亡原因及投保狀況而定。由於情形有些複雜,且選擇不同給付,給付金額也不同,關係家屬權益甚大。家屬應清楚瞭解各項條件,並謹慎選擇最有利的給付。
一般而言,親人身故後,家屬可以請領與勞保有關的給付,有以身故者為給付主體的「本人死亡給付」(即因保險人死亡而請領的給付)和以身故者家屬為給付主體的「家屬死亡給付」(即因保險人之家屬死亡而請領的給付)兩種。此兩種給付僅能擇一有利者請領(一般以「本人死亡給付」較為有利)。其中請領「本人死亡給付」者,得請領「喪葬津貼」、「遺屬津貼」及「遺屬年金」三項。而請領「家屬死亡給付」者,則是請領「喪葬津貼」項目。
本人死亡給付(因為被保險人死亡而發生的勞保給付)得請領:
1. 喪葬津貼
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加保中)死亡,由支出殯葬費之人檢具支出殯葬費之證明文件正本及相關文件請領,按被保險人死亡當月(含)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給付喪葬津貼5個月。
若被保險人無遺屬,或有遺屬但不符合請領遺屬年金給付或遺屬津貼者,由支出殯葬費之人檢具支出殯葬費之證明文件正本及相關文件請領,按被保險人死亡當月(含)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給付喪葬津貼10個月。
(請領人不限定是繼承人。家屬、朋友或禮儀社業者均得請領)

宇喬生命事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 2
Blog Stats
⚠️

成人內容提醒

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
若您未滿十八歲,請立即離開。

已滿十八歲者,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