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則新聞,先生意外死亡 妻子在整理遺物時發現~有~小~三~~~~~~
每個月轉帳贍養費給小三養私生子~~~~~
多年前,某離婚同事A女因為感情因素未能跨過那道線,而選擇自殺離開.
以為死亡是所有事情的結束......
她錯了..(她萬萬沒想到..不過.她也沒機會想了...)
A女因無法忍受前夫不務正業且會暴力相向,而選擇離婚並得到唯一女兒的監護權!
A女一定萬萬沒想到自己的灑脫離開卻是另一個"不幸"的開始!
A女留下的財產.保險.存款...等.受益人是女兒,順位繼承人也是女兒...
但女兒未滿20歲,依法需由監護人監管......
這意味著A女原本逃離後的自由,卻因為一時錯誤的決定而又回到原點.
死亡不是結束
難怪有人說"死亡是另一個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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