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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赴喪家弔唁、出席喪禮或參加出殯、告別式,應穿著深色或素色衣服,避免花俏或過份妝扮。
2.出席喪禮或參加出殯、告別式應準時,不可遲到(一般出殯或告別式都有看時辰,不能延誤)。
3.出席喪禮或參加出殯、告別式時,手機應關閉或開靜音。必須接聽電話時,應輕聲說話並儘可能長話短說。
4.出席喪禮或參加出殯、告別式時,遇有熟識朋友應避免高聲談笑、招呼。
5.進入會場應低聲輕步,態度莊重肅穆。
6.參加公祭(奠)者,應於「受賻處」或服務臺填寫公祭(奠)單,並填妥公祭(奠)單位名稱,主祭者、陪祭者及與祭者職稱、姓名後,交由服務人員轉交司儀。
7.公祭(奠)單位之奠祭順序,一般依中央、地方、首長、官員、民意代表、機關團體及公司行號等次序進行。參加者應尊重司儀之排序,依次唱名奠祭。
8.出席喪禮或參加出殯、告別式應全程參與,並保持哀悽肅穆心情,追念故人情誼。
9.「奠儀(禮)」或稱「楮敬」、「賻贈」,原是奠祭亡者的奠祭物品。後多以金錢方式,由喪家代購祭品奠祭。而今已轉變為協助喪家辦理喪事之費用矣。一般奠儀金額應用奇數,也避免數字4字,如1100、1500、2100、2500、3000、3100、3500、5000等金額。
10.喪家接受奠儀(禮)賻贈,一般會回禮答謝。昔日以粿品牲禮,日據時代多以毛巾,今仍沿用。今人或有以其他禮品答禮者,皆屬喪主心意。
11.代轉奠儀,得於受賻處或服務櫃臺拿取「謝卡」,以示已依囑託交付喪家。
12出席喪禮或參加出殯、告別式時,一般會發給白(素)色胸花或白(素)色絲帶佩帶。應以亡者性別,依男左女右方式佩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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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處:台灣殯葬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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